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聚焦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建平案暴露出的问题,采用“室组地”监督模式,由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牵头,选调8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部分地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成立8个专项整治组,对全市36家国有企业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并集中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
呼和浩特市采取“监督检查室 派驻纪检监察组 地区纪委监委”联动监督模式,凝聚监督执纪合力,推动实现办案力量统一调配、审查调查统一实施、以案治本统一深化,实现“1 1 1>3”的效果。在推进政治监督工作中,该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会同相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地区纪委监委,聚焦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建立政治监督台账,定期对账督导。
为实现“室组地”监督信息共享,呼和浩特市建立信息互通交流机制。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地区纪委监委每半年对本部门、地区进行精准政治“画像”,形成书面报告和整改意见,上报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健全政治生态报告资料库,及时更新完善,加强对比分析,抓问题症结,开治愈药方。截至目前,该市累计形成政治生态分析报告90份,其中地区11份,部门79份,提出意见建议270条,对各部门、地区开展监督检查1064次。
针对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力量不足、办案水平不一等问题,呼和浩特市运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优化领办协办机制,推进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提质增效。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室结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地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的优势特长,整合人员力量,通过召开业务研讨会,加强对查办案件、以案促改等工作的指导协助。
今年第一季度,该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地区纪委监委联合办理案件4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地区纪委监委交办问题线索126件,已办结48件,立案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10人。(刘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