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瞿芃
图为记者会现场 瞿芃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6月25日举行的记者会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将于6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审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对外关系法草案、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的议案等。
“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总结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经验,坚持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把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着力点,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鲜明主题,遵循爱国主义教育规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说,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内涵目标、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领导体制、工作原则和教育内容,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及各有关方面面向不同群体和对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任务等。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同心同德、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爱国主义教育。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要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根据党中央批准的立法工作安排,中央宣传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
“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落实宪法规定,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臧铁伟表示,将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征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好法律草案,宣传阐释好法律规定,更好地弘扬爱国主义精神。